云南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务必于7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水平,尽快向社会公布。尚未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需尽快建立制度,对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同时,云南省民政厅还将规范低保范围和操作程序,做好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严禁滞留、缓拨。
编辑: 姜德胜 作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