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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提高
http://www.jynews.com.cn 中国缙云新闻网 来源:   2008-05-08 08:45

缙云新闻网从县老干部局获悉,我县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从今年51日起,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配偶(遗属)中无固定收入者的医疗费用,参照《关于解决红军时期和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配偶中无固定收入者医疗费用问题的通知》的办法等同解决。

 

  鉴于当前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离休干部“双高期”到来的实际,从今年度起,离休干部健康休养费由每人每年380元的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500元。

 

  原享受地(市)级离休干部参观考察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人1000元,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的每年每人750元,统一调整为每年每人1800元;县(处)级及以下级别的离休干部参观考察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人500元,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的每年每人38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

 

  从今年度起,离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重点用于帮助离休干部中因病或突发事件而导致的特殊困难的对象。

 

  增加离休干部体检费用。

 

  增加离休干部目录外用药报销范围。同时进一步放宽对离休干部常用药的药剂量、用药时间和用药品种的限制,以方便离休干部。

 

  为方便易地安置及终身投靠外地子女养老的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在征求该部分离休干部意向的基础上,按规定的医疗备用金于每年初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其本人,结余归己,超支按原办法报销。

 

编辑: 汪建新 作者: 通讯员 朱泽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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