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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消保委跨省为外县农民成功解决劣质薄膜大案
经过300个日日夜夜的不懈努力,4月11日,永康市前仓镇麻塘村专业水果合作社的郎维平和他的社友们象过节一样兴奋,他们怀着感激的心情从县消保委壶镇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从千里之外山东厂家赔付的价值为45200元的薄膜,至此,我县消保委壶镇办事处跨省为外县农民解决劣质薄膜大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得到这一消息的果农纷纷奔走相告,激动地称消保委壶镇办事处是农民的贴心人。为了表达他们最朴实的感激之情,果农们还特意订制了一面“秉公执法,情系民众”的锦旗,一路敲锣打鼓地送到缙云县消保委壶镇办事处。
为什么永康农民的消费纠纷会在我县解决?从远在山东的厂家拿到赔付又经历了多少波折?是什么让朴实的农民发自肺腑地表达感激之情?这一个个悬念,象一块磁铁,吸引着记者去探个究竟。
劣质薄膜坑苦了永康果农
无奈中投诉到壶镇办事处
永康市前仓镇麻塘村水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3月,现有社员50多家,全村有200多亩提子园,是村里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2007年3月份,该合作社的果农经人推荐,来到我县壶镇一薄膜经销点,花了77000元钱购买了108卷山东淄博某塑料厂生产的农用薄膜,他们满怀希望地将薄膜覆盖到108亩提子(葡萄)大棚架上。眼看着棚内已经萌发新芽,长势良好的提子苗,果农们满心期待有个好收成。但是,时间仅仅过了3个月(正常使用寿命一般有9个月),精心呵护提子园的果农们就发现,许多大棚上的薄膜出现了破裂。由于大棚破裂漏雨,使当年的提子(葡萄)产量及品质出现大幅度下降。同时也因为大棚漏雨原因,致使提子枝条提前落叶,病虫害增加,对来年的产量产生较大影响。社员郎维平心痛地说道:“我种提子已有7年的历史,从未碰到过这类事情,去年的这批劣质薄膜,我那8亩提子大棚就损失了1万多元”。当时,水果合作社的果农根据往年经验,排除了其他因素后确认,这些薄膜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他们及时与壶镇的经销商及丽水的批发商、山东的生产商进行了联系。
6月下旬,薄膜生产厂家、批发商、经销商一起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协商双方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有一条载明:乙方,也就山东淄博某塑料厂在10天时间内把符合国家标准的长寿膜(108)件运到壶镇某薄膜经销点,进行调换。但双方在这份协议的理解上有较大差距。厂方在现场了解后认为,当时果农的薄膜受损不是很严重,所以回去后只发了30卷到丽水的批发商处,表示如接下来薄膜有质量问题,以一卷破旧膜换取一卷新膜。果农则认为协议中已表明一次性调换108卷新膜的意思,双方因此争执不下。不仅如此,厂家发出的30卷新膜不知什么原因一直在丽水的批发商手中不能到达壶镇经销点,这一拖就是半年。2008年1月底,无奈的农民只好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缙云县消保委壶镇办事处进行投诉。
果农利益牵动消保委
磨破嘴皮千里外协调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壶镇办事处马上与经销商、厂家进行了联系,并派人对水果合作社留存的破旧薄膜、葡萄园地块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发现,薄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薄膜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但是,时间过了近一年,农民保存的破旧薄膜和其他有关的证据却极少,而生产厂方是身在千里之外的山东省,经销商小本经营,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责任。
而对于质量问题的认定,双方的意见却背道而驰。生产厂家认为,果农超量使用含硫农药是致使薄膜破裂的主要原因;果农认为,在覆膜后未曾使用含硫农药,质量问题是主要原因。在赔付方式上,厂家要求果农以一卷破旧膜换取一卷新膜,而果农要求厂家一次性支付全部108卷新膜。双方各执己见,加上生产厂家远在山东,现在又是薄膜生产的黄金季节,厂方抽不出人手。召集双方一起解决的可能性较少,问题解决一时陷入僵局。
“难,也要解决,毕竟这牵连着数十果农的切身利益,这更是我们的职责之所在。”消保委壶镇办事处下定决心,一定要为农民讨回一个公道。于是,消保委壶镇办事处派出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展开了马拉松式的电话调解。打完永康的电话打山东的电话,打完山东的电话再打永康的电话。调解员手中的手机常打到发热发烫,一想到有精彩的调解词,调解员如获至宝,迫不及待地要和双方沟通。
调解中,山东淄博某塑料厂积极的态度给这次调解开了个好头,厂方答应,质量问题他们自己会负责,但认为农民的损失不是很大,所以开始只答应薄膜按损失的70%赔付。为了让农民能依法维权,消保委壶镇办事处工作人员从维护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夜以继日查阅有关资料,并拉开了持久战,不断做生产厂家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厂家权衡利弊,决定按照购买款的60%赔付,虽然与果农要求80%的赔付额还有一定距离,但调解已成功地迈出了一大步。
3月10日,就在消保委壶镇办事处工作人员以为这次调解有突破性进展的时候,双方又意外反悔。生产厂家只答应赔50%,而永康果农要求100%赔付,这一来,全盘否定了调解员这一个多月来唇舌之战的艰辛,意味着所有的协调工作又要从头再来。眼下,果农的提子园又马上要盖膜了,再不解决,又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心急如焚。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工作人员未料这件事会如此棘手,如果就此偃旗息鼓,果农的利益就无法保障,消保委壶镇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咬牙,重头再来,就算磨破嘴皮也要调解成功。
锲而不舍感动厂家
相应赔付顺利到手
经过消保委壶镇办事处工作人员2个月数百个电话的不懈努力,双方均被消保委壶镇办事处的工作热情和执着所感动,愿意协商解决,相距千里之外的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有证据表明薄膜、葡萄有损失的按2007年购买薄膜款的80%比例赔付;无法提供薄膜、葡萄损失的同一批次购买的,按30%左右赔付,合计赔付总价值达63000元。
4月3日上午,得到厂方委托的消保委壶镇办事处工作人员赶赴丽水,从批发商手里拿到了厂家赔付的价值45200元的薄膜,永康水果合作社的果农们终于顺利地用上了新薄膜。
记者手记:
这次消保委壶镇办事处跨省为外县农民解决了劣质薄膜投诉消费案件,不仅在当地农民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威信,更为农民今后的维权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但是,在这次案件中,由于农民的知识面窄,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使这条依法维权之路变得漫长。
在这次采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农民的维权意识正日益加强,但农民的法律法规知识有待提高。就拿这个案例来说,果农与厂方在调解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很不规范。没有签定时间、格式不规范、批发商与经销商本应当作当事人,却以证明人的身份出现、语句表达有岐义等,这都给调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此善意地提醒,农民要敢于维权,要依法维权,更要懂得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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