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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发
2007年12月份,五云镇下双龙村有两户人家建房子,有人冒充城建局工作人员以房子超宽要罚款为由骗取人民币4000元。
案件发生后,由于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作案,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马上介入调查。调查中又有新发现:2007年9月份和10月份五云镇双龙村也发生了2起诈骗案,有两户人家地基批不下来,有人冒充自己有亲戚在土地局工作,以能够把地基批下来为由先后从2户人家骗取人民币2万余元。作案手法如出一辙,而且据受害人描述,犯罪嫌疑人的长相也相同,民警认定应该为同一人所为。
经过数月紧张细密的侦查,2008年2月21日,县公安局东渡中心派出所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马双黄。
屡屡得手
原来,马双黄系东渡镇隘头村人,是一个泥水匠,闲暇时常常自夸自己如何有能耐。马双黄给村里人的印象是个中规中矩的人,然而人不可貌相,就是这样一个伪装得极好的被村里人认为是老实人的马双黄,却在2001因冒充巡特警人员诈骗人民币2000元被劳动教养一年,出狱后,马双黄也实实在在的做了几年泥水匠,然而那颗不安份的心却时时蠢蠢欲动。
2007年9月份,马双黄到县客运中心一带打工,闲暇之余就到客运中心旁边的一个冷饮店里闲聊,由于马双黄的能言善辩,能说会道,很快就与小店的老板娘杨某熟悉了起来。在闲谈中,马双黄总是自夸自己如何有能耐,马对杨讲:自己的妹夫是土地局的副局长,姐夫在公安局工作,自己则在县客运中心当保安。当得知杨某的亲戚正在为批不到地基而烦恼时,马双黄称自己的妹夫在土地局当副局长,批个什么地基啊,建个房啊,那是很简单的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缙云这个人多地少的地方要是能批到地基,那可是个大能耐啊,冷饮店的老板娘马上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亲戚应某。应某是五云镇双龙村人,双龙村位于五云镇的郊区,是个典型的地少人多的乡村,这几年来,应某通过做生意也赚了些钱,总想能建个大一点的房子,苦于无能力批到地基。听到表妹这么一说,有这样好的事,怎能错过呢?
应某通过表妹(冷饮店老板娘)介绍认识了马双黄,并把马双黄当贵宾一样,好酒好肉地请到家款待了一番,郑重其事地委托马双黄帮他批地基。如果说马双黄以前还只是吹吹牛,过过嘴瘾,苦于没人上当,那么这次却真的是狼碰上了送到嘴边的羊,安有不吃的道理?2007年9月25日下午,马双黄在客运中心旁边从应某某手里以办理土地手续需送礼为由骗走人民币现金2200元。
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应某在自己委托马双黄批地基的同时,又把自己的亲戚郑某介绍给了马双黄,于是亲戚两个一起委托了马双黄走关系批地基。走关系自然少不了花钱,于是马双黄以这样那样的理由先后从应某、郑某两个手里骗取了人民币2万余元。在这段时间里,马双黄从应某和郑某手里拿钱就象取款机一样方便。尽管有些理由近乎荒唐,但批地基心切的应某、郑某还是相信了。
为了稳住应某、郑某两个,马双黄花了400元人民币从假证贩子手里制了一本假的土地证给应某、郑某。后来,深怕假证漏馅的马双黄又以证件某处出了点差错要重新修改打印为由,向应某、郑某要回了假证。
按理说,“纳凉不忘栽树人”马双黄却丝毫没此想法,马双黄不仅对给自己介绍亲戚的老板娘没丝毫感激之情,还以自己要办点事,急需用钱为由向老板娘提出借钱8000元,善良的老板娘碍于马双黄正帮自己的亲戚批地基,拿出1000元钱借给他。没想到从此以后,老板娘再也没见到这位马能人了。事情发生后,应某、郑某、杨某,不知是因为怕人笑话还是对这位马能人还抱有希望,一直没有报案。
变本加厉
在逍遥快乐了2个月之后,2007年12月,胆大妄为的马双黄来到了与双龙村仅一村之隔的下双龙村。或许是感觉这样的来钱太容易了,称自己有亲戚在土地局就顺利的骗了这么多钱,于是这次马双黄自己粉墨登场了,直接称自己就是城建局工作人员。
下双龙村比双龙村更靠近县城,是县城新区的规划范围,未来新的中学就在这里落址,因此这里的地基比双龙村更贵,也更希罕。于是有地基的人建房都是能建高点就建高点,能建多点就建多点,这高点、多点的就成了违章建筑了。当了几年泥水匠的马双黄对此倒可以说是“专业对口”“了如指掌”。
去年12月15日,早上9点多,马双黄来到了下双龙村的郑某两兄弟家。当时郑某兄弟刚好建房,事后受害人郑某回忆说:“那天早上9点多,他到我家说自己是城建局的,姓陈,负责测量超建面积的,说我们超宽了,要我们先交1500元,再处理。”由于当时郑某兄弟手头没钱交,马双黄就向郑某兄弟要了联系电话。就在郑某离开才半个小时的时间,一个电话打到了受害人的家里,受害人郑某回忆:“他回去后大概半个小时,有一个电话打过来,说自己是”城建局局长,姓郑。”这位“局长”与郑某在电话里拉起了家常,说自己也是姓郑,与郑某是同祖宗,能帮忙的地方都可以帮你,同时这位“局长”责问郑某兄弟二人拒不交罚款的事,说要从重处罚,但如果郑某兄弟能主动交纳罚款,则可以从轻处罚,每户交二千元罚款就行。郑某兄弟二人在这位“局长”的威胁利诱下,答应每户交二千元的罚款,“局长”让郑某兄弟二人立即到行政服务中心交纳罚款。淳朴、憨厚、老实的郑某被“局长”的几句话蒙了,连忙凑足4000元钱到行政服务中心交钱,发现是周末无人上班,就打电话给“局长”,“局长”在电话中对郑某讲:中午自己家中有客人,就让上午来过的姓陈全权负责处理此事,姓陈会在金梅亭的大樟树脚等郑某二人。郑某兄弟二人按“局长”指示往金梅亭的大樟树脚方向走去,在飞云花园附近与迎面走来的犯罪嫌疑人马双黄碰面,马双黄将郑某兄弟二人带到黄龙路法院对面,让郑某兄弟二人各交二千元的罚款,郑某兄弟二人各将二千元现金交给马双黄后,马双黄就离开了现场。
事后,兄弟两个想想不对劲,怎么罚款连发票都不开啊?于是两人赶到城建局去询问,一查城建局根本就没有管测量的姓陈的,也没姓郑的局长。兄弟两个这才意识到被骗了,马上报了警。
最终落网
接到报警后,警方马上介入调查。由于此案仅有的线索是犯罪嫌疑人与郑某通话的一个手机号码,以及受害人描述的犯罪分子右眼下有一块黑色的胎记的模样。于是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所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查询,结果发现此号码为一个年纪约二十多岁的人登记,与受害人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相差极大。由手机号码查找犯罪嫌疑人的希望落空了。但在手机话单上,民警发现有一个号码与犯罪嫌疑人联系频繁,民警认为此人可能是本案的同伙。经查证,发现此人是五云镇双龙村的应某,曾被人骗走现金1万多元,其亲戚郑某也被此人骗走现金6900元,但一直没有报案,线索似乎到此全断了。
经过分析,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既然利用假的身份证件购得手机号码,就有可能用假的身份证进行住宿或进行其它活动。于是民警将错就错,对这个假的身份证在住宿、暂住等情况方面进行调查。经查询发现假的身份证在缙云县有过住宿登记及办理暂住等手续,将这些手续拉出后,发现照片上的人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右眼下有一块黑色的胎记。于是民警立即组织受害人进行辨认,经辨认确定照片中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至此终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暂住地址,可民警去时却发现居住的是一个女的,通过调查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女的居然是马双黄的相好的。真是一个狡猾的人,姘居居然也用假名!
2008年2月21日,县公安局东渡中心派出所终于成功破获了这起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马双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马双黄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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