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3月21日缙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缙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小刚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 汪建新 作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