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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星:(1906—1935),又名义鹏,黄余田村人(现属磐安),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8年由黄余田区委书记卢湛介绍加入中共,入党之后就担任党小组的组长(时黄余田区委下分为6个小组),积极参加党发动的“二五减租”斗争,在斗争中积极发展党员。1929年中共中央在上海举办干部训练班和军事训练班,以培养党的骨干时,杨兆星被缙云县委选中,于当年7月9月两次去上海参加培训。10月返回缙云,向缙云党组织传达了中央关于开展武装暴动的指示,并参加下坑证因寺的会议。当缙云党组织建立浙西工农革命军第X支队时,杨兆星成为支队主要骨干,负责武器装备事项。1930年1月20日,杨兆星参加新渥暴动,暴动失利后他转入隐蔽。1930年5月,缙云工农武装编人红十三军第三团,杨兆星参加红三团。在红三团的历次战斗中,表现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红三团在强攻壶镇失败后,中共县委书记卢湛被捕牺牲,大批党员和群众被杀,党组织受到严重损失。杨兆星带领少数党员,坚持战斗,继续在缙云、仙居边界开展活动。
1933年中共党中央上海局派何霖(胡岩岁)来东阳、永康、缙云一带巡视,积极进行恢复各县党组织的重建工作。他到缙云后,首先与杨兆星联系上,并住在杨兆星家。这时杨兆星冒着危险,千方百计与各地残存的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恢复联系,并继续发展党组织,重新扩大队伍。同年3月,在何霖帮助下,经杨兆星等人的努力,重建了缙云县党组织———缙云县工作委员会,杨兆星被推为工委书记,工委隶属东阳中心县委。工委建立后,集结原红三团红军人员建立武装,称为浙西工农红军,在缙、仙交界处活动。1933年秋,杨兆星又被保送到上海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培训,受训时间两星期,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党的基层领导者。
1934年秋,他在永康活动时被捕,但他机智、沉着与敌周旋,使对方在对他审问中抓不到一点线索和证据。经党组织营救,关押两个月后,杨兆星终于出狱,又继续进行党的工作。1936年8月2日,杨兆星和一个党员从黄余田出发,在与永康、东阳交界处活动的红军游击队联系时再次被捕,第二天下午被杀,年仅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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