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陈耀慈
陈耀慈,毕业于浙江省银行学校。曾任农行浙江省缙云县支行信贷股正副股长。现已退休。
在银行连续工作40年,“铭记责、求廉洁、不忘恩、图奉献”。在基层营业所做会计出纳工作27年,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手大量的现金和有价重要凭证做到安全无差错;在县支行做信贷工作13年,把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放在高于一切之上,认真执行信贷原则和制度,坚持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从1980—1988年经手发放贷款将近一亿元,以“蚂蝗叮住不放”的精神收回和落实“两呆”贷款181.9万元,至今没有“两呆”贷款和挂帐利息。同时还利用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开展咨询工作,向企业提供信息和帮助改善经营管理等工作,使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5.3万元。几十年如一日,节假日基本上在办公室度过,竭尽全力,一心扑在党的金融事业上默默奉献。在工作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自己行为的规范,做到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以遵纪守法和严以律己来约束自己的行动,做到清正廉洁、洁身自爱、送礼不要、请吃不到,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1989年为了强化信贷资金管理,制订《信贷员岗位责任制试行办法》在全省信贷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获得好评。先后22次被省、县人民政府和全国、省、地、县金融系统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986年度浙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1989年人、农两总行授予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身居“金山银海”40年,牢记维护国家资金安全,绝不可以搞“商品化”。要为发展国民经济而服务,坚持做到“身在河边不湿鞋、金钱堆里过好关”。1997年收到社会上赠予的“金光大道跃红旗,信贷十年创奇绩,心底无私廉似玉,为民宗旨不偏移”条幅。 |